“小懲而大誡”語出《周易·系辭下》,意思是因小過失受到懲罰,能夠使人受警誡、吸取教訓。《詩經(jīng)·周頌·小毖》亦云:“予其懲,而毖后患。”意為吸取過往教訓,正是為了防備未來大患。可見,“懲前”乃為“毖后”。這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智慧,是古人留下的寶貴精神財富。
“小懲大誡”的智慧,恰如中醫(yī)“治未病”。《黃帝內(nèi)經(jīng)》崇尚“上工治未病”,認為醫(yī)術精湛的醫(yī)者在疾病沒有發(fā)作時就調養(yǎng)身體,在剛有苗頭時就果斷掐滅,若等到病已成勢再去治,效果就差多了。名醫(yī)扁鵲三兄弟的故事也說了同一個道理:扁鵲認為其長兄醫(yī)術最好,治病于病情發(fā)作之前;其中兄次之,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時;自己最差,治病于病情嚴重之時。對于干部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也恰如治病救人,在問題剛露頭、影響還小的時候,精準地“小懲”,代價小又管用,往往能有效防止“小病”拖成“大病”。事實證明,發(fā)現(xiàn)問題就“敲打”一下,看似嚴厲,實則是在關鍵時刻拉干部一把,是在挽救其政治生命。
正所謂“不慮于微,始貽于大;不防于小,終虧大德”,小錯不懲就容易釀成大禍。清代《閱微草堂筆記》記載了一個發(fā)人深省的故事。舊日被法辦的貪腐官吏的鬼魂竟在陰間狀告一名早已離任的前任長官,理由是:當貪墨之風剛露苗頭時,這位以“忠厚”著稱的長官卻對早期的小貪、違規(guī)選擇了姑息縱容,未能果斷處置。這可扼殺于萌芽階段的隱患被放任滋長,使得后來的官員沿襲陋習、愈演愈烈,最終釀成大案,令更多人付出慘痛代價。可見,如果總是以寬容縱容的態(tài)度對待逾矩行為,日積月累就可能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后果。反之,如果能及時提醒、猛然喝止,也許可以小懲大誡,及時堵住漏洞。
“風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瀾之間。”案例證明,干部的墮落,往往是從不注意小節(jié)、丟掉小德開始的;風氣的敗壞,也常常因為對小錯誤、小問題聽之任之,積重而成勢。黨員干部個人犯了小錯,懲戒雖短痛,卻好比一劑清醒劑,能幫他迷途知返。對一個地區(qū)、單位來說,對小錯視而不見、搞“一團和氣”,表面是講人情,實際是紀律松弛、管理軟弱。這種變相的縱容演變到最后往往會渙散人心、敗壞風氣,進而損害集體的健康運行和公信力。
說到底,“小懲”是一劑苦口良藥,其利于病、利于身。與其待病入膏肓去施猛藥,不如在苗頭初顯時即點醒告誡。這背后,是組織對干部的嚴管厚愛,也是對風清氣正生態(tài)的用心呵護。守住“早”字,落準“小”處,把紀律規(guī)矩挺在前面,才是防患未然的大智慧,也是對干部成長和集體發(fā)展最實在的負責。(羅英杰)